港史首例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 當庭收押

2017-02-21

港史首例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 當庭收押

作者陳柏廷╱綜合報導 | 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7年2月21日 上午5:50

 

中國時報【陳柏廷╱綜合報導】

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案被控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」成立,香港高等法院昨開庭,宣布延至22日宣判;未獲准交保的曾蔭權,當庭收押上銬至荔枝角收押所,成為首位還押候判的卸任特首,也創下香港司法史首例。法官透露,緩刑機會不大,曾蔭權恐難逃牢獄之災。

未迴避利益 罪名成立

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最高可判刑7年。香港高等法院上周五宣判曾蔭權上述罪名成立,當時曾獲保釋至昨下午2時半。昨日下午2時05分,曾蔭權偕太太曾鮑笑薇抵達高院,作為首位被定罪的特首,他面無表情步入法院,面對在媒體提問,不發一語。 經過3個多小時審理,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做出裁決,宣布延至本周三上午10時宣判,並表明曾很可能不會被判緩刑;同時裁示,曾蔭權不得保釋,須交由懲戒署看管,等候判決。

曾蔭權淚別妻兒 淪囚

裁決宣布後,曾蔭權當場淚流滿面,叮囑兒子要好好照顧媽媽,而曾鮑笑薇在庭上也難掩悲傷,一邊落淚一邊跟夫婿道別,最後在幼子曾慶淳攙扶下離開法院。

下午5時45分,曾蔭權被懲戒署以囚車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,抵達收押所後,曾蔭權是首名步下囚車的犯人,雙手被銬上手銬,隨即由6名懲教人員送入收押所。晚上9時,曾報稱不適,看過監房醫生之後,轉送伊利沙伯醫院的羈留病房,留院觀察。 晚間不適 送羈留病房

按規定,在本周三正式判刑前,由於曾的身分敏感及適應問題,將先被安排入住收押所的病房,但因還押犯身分,仍會比照其他囚犯,身著灰色囚衣。

曾蔭權主要涉及在2010至2012年間,打算退休後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,由全國政協黃楚標旗下的東海集團興建,並提供300萬港元裝修費,黃楚標當時擔任主要股東的雄濤廣播(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)申請廣播牌照時,曾蔭權未誠實披露他與黃楚標曾討論租賃事宜。

收押雖成定局,但曾蔭權昨在裁決前在香港媒體《am730》網站,以「銘記於心」撰文明志;他強調,人生路上,很多事情不由做主,但服務香港是他自主選擇,「無論審訊結果如何,絕不言悔」。

政要求情 曾PO文明志

文章還稱,「只是這5年來的折騰,令我愧對家人,特別是與我相知相伴近50年的太太……沒有她的扶持,我真不知道如何捱過這5年背痛難耐的日子。」

此外,曾蔭權的律師陳政龍開庭前也稱,除10幾個香港民主黨前議員聯署求情信,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、參選下任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及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,也都有寫求情信,希望法官念在曾於金融風暴、SARS期間對香港有貢獻,請求輕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