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日勞工休假 勞動部:應給假給薪

2016-12-21

25日勞工休假 勞動部:應給假給薪

中央社 – 2016年12月20日 下午6:27

(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日電)勞動部今天說,25日行憲紀念日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,仍為勞工國定假日,雇主應給予勞工放假並照給工資,且25日為星期日,若為勞工例假或休息日,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。

勞動部表示,依照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,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屬應放假日,勞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日如適逢該日,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。且12月25日為星期日,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,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。

此外,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,勞工願意於國定假日出勤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

勞動部提醒,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,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,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、市政府勞工局(處)或社會局(處)或撥打「1955專線」申訴。10512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