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未成年都硬上!「秦偉之亂」具體求刑49年

2016-11-29

連未成年都硬上!「秦偉之亂」具體求刑49年

作者何渝婷 | Knowing – 2016年11月4日 下午2:00

 

台灣藝人秦偉今年被多名女子指控性侵,今天台北地檢署依7個強制性交罪、3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將秦偉起訴,具體求刑49年。

 

首位踢爆秦偉性侵的造型師「濱小步」曾經在臉書指控:「有一個台灣男藝人把上千個女生騙上床」,並在後來公開她指控的人就是秦偉,而在這之後陸續有受害者出面指控他哄騙女子至家中強姦,後來假意交往,最終卻都始亂終棄,其手法都雷同。

 

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文中,詳細列出受害女子與秦偉結識的經過以及受騙的過程,99年以商請A女為其做造型為由,強行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;96年商請拍攝MV為由向年僅17歲的B女搭訕,利用B女未成年,並且思考較單純,心中雖害怕卻不敢多有質疑的心理,強行對B女強制性交得逞。

 

每一樁案件都是以藉口認識受害人,降低她們的防備心,等到被發現意圖時再直接強行性侵,其中受害女子甚至有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少女,多達14位出面指控的受害人,讓大家直呼「太可惡了!」

 

檢方偵查結果認為秦偉的行為分別犯下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7次以及同條第2項、第1項之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等罪嫌,故提起公訴。

 

檢方表示,秦偉犯案當下以粗暴手法施以強制力,並且不顧受害人反抗,以連哄帶騙的方式進行強暴行為,而在發生性行為之後又違反當初給予「我真的很想生小孩」的承諾,以敷衍態度斷絕聯絡,所以檢方認為秦偉不是單純的感情偏差,而是具有偏差的性侵害心裡,對他人的性自主權毫無尊重之意。

 

如今秦偉被檢察官建請法院加重其刑,共計具體求刑49年,讓許多人大呼「罪有應得」、「遲來的正義」!

 

(圖取自秦偉臉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