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鄭捷生死辯 律師肯定尊重生命權

2016-04-07

最高法院鄭捷生死辯 律師肯定尊重生命權

作者Yahoo!奇摩 | Yahoo奇摩新聞 – 2016年4月7日 上午8:57

 

最高法院生死辯 提訊鄭捷(中央社/資料照片)

鄭捷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,一、二審判鄭捷死刑後,律師請求法官提訊鄭捷,最高法院今天開庭時將提訊讓鄭捷親自出庭,這是最高法院首度提訊死刑犯。

由於最高法院是法律審,過去生死辯從未提訊被告。本案受命法官黃瑞華根據兩公約等,認為應給被告到場聽
審和陳述意見權利,因此打破慣例提訊鄭捷,創下最高法院首例。

一大清早,鄭捷由大批法警層層戒護出庭,有權開口答辯,吸引不少民眾到場旁聽。但被害人及家屬不滿未被
法官傳喚到庭,死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接受電話訪問時直批不受尊重,這形同「黑箱作業」。

本案爭點包括,原審認為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有證據能力,有無違法、鄭捷在偵查中沒有律師協助,是否違
法、原審判處死刑是否違法或不當等。

最高法院上午開庭辯論,鄭捷面無表情。他的辯護律師稱讚最高法院提訊被告,是對生命權的尊重及保障正當
法律程序。他們批評原審訴訟程序、證據能力有瑕疵,判處死刑是違法。檢察官則一一反駁。

鄭捷於民國103年5月21日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,造成4死22傷。一、二審依殺人罪、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
最高法院日前開庭時,鄭捷委任律師林俊宏表示,希望能提訊鄭捷到庭做最後陳述,死刑涉合憲性,盼停止審判,並聲請釋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