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推公共住宅 花蓮縣長傅崐萁批天大笑話

2015-12-26

北市推公共住宅 花蓮縣長傅崐萁批天大笑話

作者記者段鴻裕、邱奕寧╱連線報導 | 聯合新聞網 – 2015年12月26日 上午3:35

花蓮縣長傅崐萁砲轟台北市推出的公共住宅,讓青年每月背負2萬多元房租,卻「當了一輩子的房客」,還以「住者有其居」來誤導青年,真是天大笑話,而且連選總統的也這樣講,讓他痛心並質疑他們的施政高度?

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辦公室回應,花蓮沒有都更壓力,但都更對北市是很沈重的壓力。北市府計畫以1400億元推動公宅,期許未來中央在土地取得與稅制調整提供更多幫助,協助降低興建成本。公共住宅本意希望讓剛出社會的年輕人,在經濟尚未站穩時,幫助他們度過這段過渡期,經過3年或6年,等到年輕人有能力,就可在外找到更適合的房子。

傅崐萁在就職6周年典禮,提及每戶250萬元賣斷式青年住宅的「花蓮經驗」,但他看到台北市推出的「住者有其居」政策,覺得非常痛心。

他說,台北市政府聲明要在4年以1400億元推出2萬戶公共住宅,每戶每月要繳1萬8千元至2萬5千元的租金。

他說,1400億蓋2萬戶,平均1戶價值7百萬元;台北市讓年輕人每月依聯開宅等不同公共住宅繳付1萬多元至2萬多元的「房租」,卻還美其名為「住者有其居」,卻讓年輕人「一輩子當房客」。

他說,1戶7百萬元的房子,年息不到12萬元,如果運用首次購屋優惠貸款利息,每月繳1萬元利息,其餘1萬5千元就可以攤還本金,20多年後,房子就是年輕人的;為何台北市政府反而變成讓年輕人每個月繳交1萬多至2萬多元的房屋「租金」,「當永遠的房客」?

傅崐萁說,台灣社會對立,源於貧富差距懸殊,花蓮推出每戶250萬元、賣斷式的青年住宅,青年買得起,才能安心成家立業,才真正落實「住者有其屋」;台北市卻以混亂的名詞「住者有其居」來混淆年輕人,連選總統的也這樣說,「怪不得台灣的問題永遠沒辦法解決,不知道你們的高度在哪裡?」

他強調,「安身立命當然是住者有其『屋』,用「住者有其『居』」來迷惑年輕人,就是讓年輕人「一輩子當房客、一輩子當漂流的浮萍。」

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辦公室表示,2萬戶公共住宅若賣斷,若1戶3人計算,只能服務約6萬人次,但以公宅使用周期為50年計算,若只租不賣,可簽約17次,1個房間平均能幫助到34人次,2萬戶就可幫助到68萬人次的年輕人。

此外,公宅除提供平價租金,還可作為公辦或民辦都更的中繼住宅,但若賣將無法成為可輪替的中繼宅,對推動北市亟需的都更毫無幫助。林欽榮辦公室表示,台北、花蓮條件不同,花蓮的房地價格相對便宜,也沒有都更的壓力,但都更對北市而言,是很沈重的壓力。